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2-09-30 15:5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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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重点研究、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计划。

(三)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六)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负责全市与国家间/国际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申报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九)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

(十一)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

(十二)农科园管委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牵头制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拟订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人才开发、对外交流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内设科室职能职责及负责人名单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信访、维稳、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的制定、实施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负责工会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任:陈柯润

2、外国专家科

制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在乐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科长:罗珊

3、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

负责起草规划、政策措施、综合性文稿等;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开展软科学项目研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承担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编制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科技项目立项评估、监理、验收;提出市级科技经费配置建议,编制市本级科技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资金管理;负责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科长:宋培霞

4、高新技术科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高新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提出高新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领域科技园区(基地)建设工作;牵头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认定;承担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科长:杜晨光

5、农业农村科技科(挂农科园管委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现代农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农业农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组织管理,指导园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园区企业、园区研发机构等的认定和管理。

科长:潘俊长

6、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全市人口、医疗卫生、资源、生态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全市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协助在乐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牵头协调全市科普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奖励;承担市“双创”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曾勇

7、科技成果转化科

负责全市技术转移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开展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研发机构(平台)的引进工作,推动校院企与产业功能区融合发展;负责科技金融工作,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负责人:陈亚非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8乐山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市政府4楼)办公电话(传真):0833-2131589

邮编: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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