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 年乐山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8-05-04 10:0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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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宣传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突出成就,弘扬科学精神,加快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新时代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四川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部署和要求,2018年乐山市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9日至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科技创新强国富民”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及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重点活动内容

2018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以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重点,充分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充分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催生的新产品和新产业,充分展示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实践和成效,突出科学知识普及,着力创新文化建设,推进创新成果共享,提高广大群众科学素养,营造社会创新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呈现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生物材料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效,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产业、新产品、新服务,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理解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共享。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求,举办面向未成年人、城乡劳动者、社区居民等科普重点群体的体验性强、参与度大、寓教于乐的公益性科普活动,结合科技热点问题,举办各种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科技讲座、现场咨询、科技展览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防震减灾、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公众关注的科技常识,倡导科学生活方式、让科技走进公众、贴近生活、惠及民生。

(三)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策划各种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吸引公众参观和参与;推进在乐高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大科研试验场所等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吸引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体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主动向社会开放,促进高新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省、市级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推出一批互动性、教育性强的科普产品,让公众切身感受科技创新魅力。

(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创新创业人才,倡导科学文化,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鼓励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行为。培育形成重大活动引领、专题活动各显特色、全社会积极参与、多种媒体广泛传播、科技活动遍及城乡的科技氛围。

三、主要活动

(一)集中示范活动。举行“2018年乐山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及集中示范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

(二)常态科普活动。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还将陆续组织“科技进彝区”“科普进校园”“科普知识展览”“科普讲堂”“科普讲解大赛”等重大科普活动。

(三)区(市、县)活动。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在积极参与全市重大主题活动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集成优势资源,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

四、有关事项

(一)统筹协调、细化方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动员和资源统筹,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同时,要切实保障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做好总结、不断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30日前向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联系人:苏洋,电话:0833-2425013手机:18183315331

传真:0833-2446971邮箱:307596482@qq.com

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乐山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614000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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