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0-05-21 08:29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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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乐山推动全域开放、实现“两个加快”、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决定》《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

(二)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承担好党的政治建设的主体责任,自觉维护党章权威,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大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等环节的把关,着力提高质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运行规则、党组会议事规程,健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

二、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四)驰而不息反“四风”。一是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纠正“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庸懒散浮拖耍”、不出实绩出经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利用传统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局职工廉洁过节、平安过节,防止“四风”回潮复燃。二是继续深化“护根行动”。根据局党组《关于深化“护根”行动净化机关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为重点的“护根”行动,坚决整治部分干部职工对工作情况不清、对基层项目进度情况不明以及工作不敢为、不善为、不愿为的“亚健康”问题。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狠抓党风廉政教育。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着力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信仰,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一致,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牢把握主题教育重点,认真谋划思考,抓好结合推进。二是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三会一课”会前学法和党规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两条例”“四准则”、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三是扎实开展“四项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组织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狠抓监督执纪。一是突出抓好扎实做好蒲波以及杨建钊、王毕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好领导班子、机关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集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二是认真开展“七个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X”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强化常规动态监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日常监督作用,建好用好党风廉政档案,严格按照《乐山市科技局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对廉政风险进行精细化管理。

(七)狠抓制度建设。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牢织密制度“笼子”。突出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动态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着力构建完备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按照省、市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深化和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权事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行权职能体系。

三、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八)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安排部署好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内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年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机关中层干部开展述责述廉活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行业监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

(九)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坚持全覆盖谈心谈话,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诫勉谈话,述责述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坚持领导干部作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管理,要求其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强化家风,当好廉政表率。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和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按照乐山市科技局《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注重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对不履行或履行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一)严格依法依纪履责。局党组要支持机关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加强与市直机关纪工委和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机关纪委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着力强化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主动做好对接、衔接和职责划转,持续深化机关纪委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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