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科技菁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0-08-11 11:2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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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部门、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科技菁英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乐山市科技

2020728

嘉州英才计划嘉州科技菁英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乐山市“嘉州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乐市组通〔2020〕13号),现就实施“嘉州英才计划”嘉州科技菁英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着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省“5+1”产业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遴选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人才队伍创新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动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起至2029年,市级层面每年遴选支持10名左右嘉州创业领军人才,10年共支持100名左右,基本构建起一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的青年拔尖人才队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且为乐山境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双一流”高校学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我市“4+1”工业产业、“8+3”现代农业和科技与旅游融合等重点领域;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全职在乐工作1年以上。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省、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乐山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4.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二)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

(三)国家、省“WRJH”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再申报嘉州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但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天府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年度工作安排,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填报申报书。各区县科技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采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审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二)初评。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科技局党组会审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终评。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嘉州英才计划”各平台部门共同组建专家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产生拟入选名单,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四)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嘉州英才计划”协调小组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正式名单,可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嘉州英才卡”(“天府英才卡”B卡),凭卡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支持政策

天府科技菁英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乐山市“嘉州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4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区县、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六、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嘉州科技菁英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加强对入选者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入选者多出成果、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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