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0-11-27 10:4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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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下属二级单位4个,(1.乐山市决策咨询工作办公室;2.乐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乐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4.乐山市科技发展中心)

(二)机构职能

市科技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国专家科、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高新技术科、农业农村科技科(挂农科园管委会办公室牌子)、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转化科、机关党委。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信访、维稳、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的制定、实施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负责工会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外国专家科制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在乐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负责起草规划、政策措施、综合性文稿等;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开展软科学项目研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承担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编制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科技项目立项评估、监理、验收;提出市级科技经费配置建议,编制市本级科技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资金管理;负责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4高新技术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高新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提出高新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领域科技园区(基地)建设工作;牵头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认定;承担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5农业农村科技科(挂农科园管委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现代农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农业农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组织管理,指导园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园区企业、园区研发机构等的认定和管理。

6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全市人口、医疗卫生、资源、生态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全市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协助在乐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牵头协调全市科普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奖励;承担市“双创”办公室日常工作。

7科技成果转化科负责全市技术转移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开展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研发机构(平台)的引进工作,推动校院企与产业功能区融合发展;负责科技金融工作,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8.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概括

2019年末,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实有在职人员19人,(编制20人,退休1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81万元,占99.8%;其他收入1.76万元,占0.2%。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99万元,占54%;项目支出351.62万元,占46%。

三、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为认真做好本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乐市财政监【2020】41号)文件《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要求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计分标准

评分

部门预算管理
(55分)

预算编制(24分)

目标制定

8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8

目标完成

8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教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8

8

编制标准

8

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8                                                     其中:年度预算总额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专款)总和

8

预算执行(20分)

支出控制

8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1.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4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3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2.预决算偏差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偏差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得4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与平均水平差异扣分。

7

动态调整

5

指标得分=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5                                                                     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5

执行进度

7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50%、80%、95%.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6

完成结果(11分)

预算完成

6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6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6

违规记录

5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5

专项预算管理
(27分)

项目决策(9分)

程序严密

3

1.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

规划合理

4

1.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的,得1分、否则该三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2.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得2分。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专项中长期规划一致的,得1分,有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4

结果符合

2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得满分。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未完全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以达到预期情况的资金量占项目总金额占比计分。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2

2

项目实施(4分)

分配科学

2

1.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1分;                                       2.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项目,项目因素选取合理的,得1分;采用项目法分配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立项程序合理规范的,得1分;据实据效的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

分配及时

2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完成结果(14分)

预算完成

5

专项资金实际拨计到具体项目(人)的进度达到100%的,得5分,未达到100%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金额/专项项目金额。

5

实施绩效

4

部门专项项目使用项目支出评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换算,满分4分,专项项目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的,采用最近年度重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换算。

4

违规记录

5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财政检查结果,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5

绩效结果应用(18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部门整体交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10%以内的,不扣分;在10%-15%之间的,扣1分,在15%-20%的,扣2分,在20%以上的,扣4分。

3

信息公开(6分)

目标公开

3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3分。

3

自评公开

3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3分。

3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4

应用反馈

4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总分

97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

2019年乐山市科学技术局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各项任务,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有效保障了科技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有力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发展。从部门预算管理、专项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97分。

(二)存在问题。

加快指导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层面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契合度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结合我局管理实际,尽快出台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层面的管理办法。

二是继续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同频共振,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批复和公示、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全过程。

三是继续加强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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