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2-11-16 15:52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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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强化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围绕乐山未来发展“345”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全社会优势资源解决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制度。乐山市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了探索建立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要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已经成为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一种必然要求。

二、出台意义

制定《乐山市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是实施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激发我市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率,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技术、产业发展的短缺技术和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对我市科技创新事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推进乐山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主要内容

《乐山市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共四章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的原则,明确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条件要求,从技术攻关类发榜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两个方面明确具体条件和要求。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应为在乐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揭榜方主要为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股权关联体)。

第三章项目流程,明确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榜单征集、遴选发榜、揭榜评审、对接公示、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环节。“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的发榜方和揭榜方应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进展、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

第四章监督管理,从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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