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2-07 15:21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乐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科发计〔20152号),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介绍管理办法起草的依据、相关概念的定义等。

第二章为项目组织和管理实施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推荐单位及承担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为项目组织和立项,明确了项目立项一般包括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受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请示审定、备案审查、项目立项程序七个程序;立项后计划任务书的签订和备案;资金下达的方式及项目执行的期限。

第四章为申报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执行中的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事项变更(调整)、项目处置、项目验收以及验收后结论报送。

第五章主要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和管理监督部门责任与义务,对各级项目组织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的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施行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本站网络实名:“乐山市科技信息网”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Copyright(c)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省乐山市柏杨东路222号 电话:(0833)2443495 传真:(0833)2446971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9 蜀ICP备20024330号-1 川预审 28BV-Z486-82TR-6XH8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